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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的强拆无异于抢劫

2010-08-06 02:04:0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发布时间:2010-06-10 14:29:46 我要纠错 【字号  默认 】【打印【关闭】

于德清

据报道,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个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投资主体,先后“挂靠”两家不同的房地产公司,伪造拆迁许可证强制拆迁,依靠当地一些部门和干部的“帮助”,在没有取得规划建设许可和开发项目许可的情况下上马,大兴土木违规开发房地产。

从开发商不小心拆错了,到拆迁户变身阿凡达自制土炮打退拆迁队,乃至到现在伪造证件强拆,中国的拆迁越来越像一出出荒诞剧。发生在佳木斯的事情说明,只要开发商看上了某一块地,他就可以先下手为强,哪怕是不具备资格,没有合法手续,只要铲车一上,领导一找,制造出既成事实,那么,这块地就基本被他纳入囊中了。

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拆迁,尚且要走走规划的程序,要摆出若干正大光明的理由,甚至要说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维护公共利益。这最多也就是通过土地补偿与出让的差价,从中“暗夺”而已。佳木斯的这个开发商那就是“明抢”了。其不只是明目张胆地侵占公民财产,而且是绕开了招拍挂等程序,直接从地方政府手中抢地。对如此恶劣的违法行为,当地政府不但不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且在明知其违法拆迁的事实下,帮助其补办了各种合法手续,甚至对开发商做出的罚款也被民众质疑为假罚款。

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违法强拆如此纵容,除了有领导的招呼之外,更重要的是,其能够从这种强拆中获得直接的利益。不管开发商一开始有没有资质,拆迁是不是合法,最终,其都要找到政府门前交上土地出让金以及各类相关费用及罚款。只有过了政府这一关,这个项目才能从“非法”漂白成“合法”。而政府只要不制止开发商,那么,其早晚都是有资金入账的。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不用费尽心思去编织各种理由,也不用主动去走各种繁琐的程序。轻轻松松就赚钱,地方政府又何乐而不为呢?

土地财政如同鸦片,令地方政府吸食上瘾。坐地收钱带来的快感,又令其更加无视公民权利,也令其维护市场公平与社会公正的动力衰退。事实上,法治与公正反而成为地方政府不劳而获的障碍。地方政府与不法开发商沆瀣一气,并在暗中协助开发商明抢豪夺,其中的奥妙并不难解。只是,对于这种恶劣的“人类”的行为,我们目前缺乏有效的手段可以遏制。

来源: 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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