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李毅中发火:别把事故原因推给自然灾害

2010-08-19 07:13:36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发布时间: 2007-09-10 14:28:31



    李毅中发火了。

    9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例行召开安全生产调度月报会议。有关司局的负责人对8月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当多次提到是“自然灾害使然”时,身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突然打断讲话,大声说:“别把事故原因动不动就推到自然灾害上,要多分析分析‘人’的因素!一些事故其实在自然灾害暴发前,隐患表现和潜在威胁就已经触目惊心,为什么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啊?而只是等事故发生了众多生命消失了才作为啊?”

    李毅中发火不无道理。    

    8月中旬,山东省一煤矿发生洪水淹井特大事故。事后就有人分析说,如果能针对矿井受水库、河流等威胁情况,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疏导措施,或许事故可以避免;如果能及时与气象、防汛等部门联系,在大雨、暴雨期间停工撤人,在雨停之后确认隐患已消除再恢复生产,或许百余条性命就会安然无恙……

    在传统上,企业抓安全生产往往比较重视企业内部的细节,但对企业周边的河流、湖泊、山体等的安全影响重视不够。有关部门也是着重应对明显性的、季节性的气候,但对潜在的、突发的气候准备不足。据统计,今年7月中旬到8月底,我国共发生16起10人以上伤亡事故。其中,7起事故是由于自然原因引发。这一方面说明,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越来越多;但同时也暴露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确实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预警机制还不够健全。

    全球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添乱”会越来越多。对此,一味地“怨天”毫无意义,事故发生后又片面地“尤人”同样无济于事。我们要做的只能是:充分发挥人的前瞻性、主动性、积极性,力求防患于未然。

    面对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的频频挑衅,自然灾害预防体系的建立健全迫在眉睫。由于自然灾害预防涉及的部门较多,预防体系的建立既要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更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眼下,全国正在开展对水库、涵闸、堤防工程设施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除险加固行动。各相关部门当以此行动为契机,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在长效机制建设上狠下功夫,加速自然灾害预防体系的建立。

    预警信息发布对自然灾害预防也很关键。目前,气象、海洋、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都建立了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但还要看到,灾害预警信息只有及时传送到相关单位、企业,甚至个人方才有效。信息越具体越有针对性,越能引起相关方的重视。安监部门很有必要与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联系,开拓和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确保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和有效发布。

    说一千,道一万,各种政策、措施的落实都要靠生产经营单位。血的教训告诫我们:企业抓安全要把眼界放开阔,要洞察周边环境,密切关注“天上”和“地下”的各种情况。要密切关注气象、防汛、地质等部门的信息发布,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唯此,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来源: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