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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为太湖治污是生态文明理念的践行

2010-08-19 08:02:0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刘金平    发布时间: 2007-10-29 09:54:43



    为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江苏省在5年时间内计划总投资1085亿元以期有效控制太湖湖体富营养化程度,实现水质明显改善。(见10月26日《新京报》)

    投资千亿为太湖治污,是生态文明理念的践行。

    “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水上有白帆呀,水下有红菱呀,水边芦苇青,水底鱼虾肥。”一曲《太湖美》,把个红菱白帆鱼虾肥的太湖描绘得如此诗意,怪不得张翰有莼鲈之思,唐伯虎不愿离乡出仕。遗憾,现在的太湖不比往昔。环太湖经济的确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诗意的太湖却因之变得失意。现代工业把太湖这个柔美的江南美女折腾成一个黄脸婆,还用臭烘烘的蓝藻蒙上了太湖的脸。

    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并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什么是生态文明?简而言之,就是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生态文明是个系统工程,须在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进行升级转型;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用文明的方式对待生态。

    建设生态文明,要有新做法,更要有新认识。把自然环境当作客体,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满足人类各种欲望的源泉,就会出现吃她拿她用她还往她脸上吐痰糟蹋她这种逆情悖理的事情。环境伦理学认为,自然环境也是权利主体,在生存发展的过程中,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是平等的。同时,当代人与未来人在共享生态资源方面应保持平等关系,当代人要为未来人留下山清水秀好乾坤。因此,在满足人类自身发展需要的同时,应充分尊重自然环境;在满足当代人的各项需求时,要考虑未来人的生存需求。罔顾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承受能力,罔顾未来人的生存所需,付出高昂的自然环境代价谋取当代人的发展,是一种短视行为,是对子孙后代不负责任,是一种不道德。这样的发展失去了应有的人文关怀和道德担当,不惟无益民生,甚至贻害无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环境污染,实现生态环境的净化,绝非一蹴而就朝夕之功。既需要理念的跟进,更需要实实在在的资金投入。千亿为太湖治污,确是大手笔。千亿往水里“扔”,心疼难免。但自然环境有权要求我们“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花千亿为太湖治污,换来明明秀秀美太湖,治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并存,惠及子孙,善莫大焉。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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