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的地面公交票价大幅降价,曾被舆论赞为破冰之响。现在继地面公交之后,北京的轨道交通也要降价了,这是又一个惠泽百姓的好消息。近年来,“公交优先”已成为一个热词。“公交优先”不仅体现为路权的优发,而且也同样要体现在票价的低廉上。地面公交也罢,轨道交通也罢,它们的降价既使公交的定位得以厘清,也是公共服务事业的角色回归,更凸现了公共财政的本质。
公交降价,不仅是鼓励公交出行,也不是疏堵交通拥挤的权宜之计,更是意味着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让百姓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城市公交作为公益事业,必须和市场划出界限,公共交通是政府向企业购买的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在城市公交上,政府做“赔本生意”,这在经济学中,叫做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用通俗的话讲叫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通行惯例。
历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留下了不少欠账,这些“账”,更多地是欠在民生问题上。而公交降价,实际上又是归还以前在民生问题上的欠账。中央反复强调,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的理解,这个“利益问题”,不仅是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也意味着公共投入向城市公交等民生领域倾斜,偿还历史欠帐。
为北京轨道交通又要降价喊好,触景生情不禁想到,今天仍有一些地方不但陈账未还,而且又欠了新账。比如借调整为名,使公交线路“缩水”。“缩水”缩短了公交线路的行程,过去本来可以一车直达的,现在必须不断地换乘车次,百姓不但增加了车票支出,而且增加了等车时间,既多掏了钱还多遭了罪。再比如公交线路上的空调车越来越多,普通车则被不断挤出,舍不得多花钱坐空调车的低收入者越来越担心以后是否还有车可坐?
我知道公交向民生倾斜是大势所趋,然而我不知道这大势什么时候能成为所有城市之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