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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首付不低于40%,谁会拒绝?

2010-08-19 07:38:0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朱忠保    发布时间: 2007-10-08 16:20:33



    为抑制疯狂上涨的房价,打击炒房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7日晚上11时15分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通知要求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用心是好的,但是其效果怎样?能收到预期效果吗?我看很悬,这是因为: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试问,如果有人又想买房,又不想交40%的首付,去找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会拒绝这样的生意吗?如果商业分行违规,将会受到怎能样的查处?其次,大家知道,现在现一些开发商在卖房时,根本可以不找商业银行,而是找其他银行,而据我所知,绝大多数开发商找的银行都是建设银行,建设银行为公民进行购房贷款,如果商业银行不为公民贷款,其它银行帮助贷款,开发商的生意根本不会受到影响。另外,现在不少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如果国内银行不做这样的生意,那么开发商可能会找外资银行,而你中国人民银行和煞监会可能就无法管理外资银行;三是关键问题,就是公民个人购买了几套房,虽然银行有贷款记载,但是各银行为了做生意,拉顾客,就是明知公民购买了几套住房,也不会到其它银行进行核实,从而不会拒绝公民的贷款生意,如果上级查处,银行可以说不知晓,一句话可以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另一方面,有谁在购买了几套房以后,再次购买房子时,会主动说明自己不是第一次购买房产,会申报自己的房产数量?银行又岂能会积极、认真进行查实,对于已非第一次购买房产的人强行要求首付在40%以上?如此,上面的通知又岂能得到真正落实?

    另外,房价疯涨的重要原因,并不只是炒楼而引起的,而是因为政府卖地不断刷新价格,不断出现新的“地王”价,开发商一方面成本提高要涨价,另一方面也趁机疯狂涨价,将房价提得很高。试问,不论是公民购买房是用于个人居住,还是炒楼,会有哪一个人愿意高价购买?人们只所以高价也买房,是因为这几年房价疯涨,现在不买,将来更贵,并不是人们在追捧房价。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出通知,要求银行将一些炒楼者拒之门外,其实是打错了板子,找错了对象,不去打击乱涨价者,却去为难购买者,真是岂有此理!

    这些年,国家不断出台新政策,想打压房价,但是每出台一次新政策,房价就上涨一次,甚至几次,人们怀疑,这一次又出台打压房价新政策,会不会再次导致房价疯涨?人们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绝对不是杞人忧天。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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