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共景观资源究竟由谁享

2010-08-19 07:59:06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奚旭初    发布时间: 2007-10-29 09:31:26



    近日,位于杭州西湖边的原浙江大学湖滨校区地块规划推出,香港“嘉里建设”将在此建设一个建筑群,其中酒店塔楼高达85米。今年1月原浙大湖滨校区72米高的教学主楼炸掉,很多人认为有利于西湖景区整体美观。没想到现在要起更高的楼,一时舆论哗然。(10月27日新华网)

    西湖边造高楼,开发商的卖点是居高临下看湖景,然而不在高楼中的民众,担心的是此例既开,众多开发商都来制造这样的卖点,那么西湖很快就会被各种高层建筑包围,百姓还能看到原来的湖景吗?这个担心绝非多余。

    这几年,一些城市的河道两岸,湖泊四周,建了幢幢“亲水豪宅”。临水而建的豪宅肢解了原本作为公众资源的城市临水景观,普通民众无法再像以前一样享受风景――谁可以观景,谁可以“亲水”,都得由钱说了算。由此可见,杭州西湖边的高楼之争,争的其实不是楼该多高,而是公共景观资源究竟由谁享有?

    谁也不会公开否定公共资源姓“公”名“共”,但事实上今天一些地方在公共资源的保护利用方面,极少听得到公众的声音,公众利益被明显漠视和牺牲了。搞市场经济,并不是要将一切东西统统“市场化”,摆进市场中去逐利。比如公共景观资源,就须置身市场之外;而一旦将其公共资源的身份异化,那么在利益驱动之下,必然是“认钱不认人”,最终使城市的河道、湖泊沦为富人的“洗脚盆”。

    这些年有些富人得了一个毛病,以为只要有钱,就能把一切搞定。公众一直在对这样的富人说“不”,然而一碰到实际,却总有人在说“行”。在这个有权力作支撑的“行”面前,公众说的“不”又是那么微弱。这一次杭州西湖的“高楼之争”会有怎样的结局,不妨拭目而待。然而无须争议的是,政府乃是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和守护者,在城市开发和公众利益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的契合点,应是政府执政理念和能力的具体表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和谐社会建设应“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激起了全国上下的热烈反响。没有“共建”,无成果“共享”;不能“共享”,靠谁来“共建”?“共建”是动力,“共享”是目的。“共建共享”,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仅意味着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如何有效地保护公众景观资源不被瓜分而由公众共享,不也正是“共建共享”的题中应有之义吗?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