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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工资应该涨

2010-08-21 19:05:5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郭立场    发布时间: 2008-01-08 09:26:57



    “工资应该涨,也有空间涨,涨了也会好。”一句简单的话,激起在场上千人的掌声。这是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年报告会”上的一个场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一年,呼吁加快工资增长的声音,正在从各方逐渐汇聚。自去年开始的通胀压力,也在逼迫政府部门加快工资改革的步伐。(1月7日《第一财经日报》)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量的表现,是劳动者收入中最基础和最主要的部分,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对劳动成果分配的主要形式;工资还是国民收入分配和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工资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财政收支的变化,从而影响到财政政策的变化。因此,工资水平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适度的工资水平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行。前不久发布的《2007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蓝皮书显示,2007年,中国企业盈利水平明显提高,中国企业利润总额已经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但蓝皮书同时指出,企业利润的增长一部分原因来自成本超常压缩。其中,劳动者报酬的减少是重要方面。此外,“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由于最低的“血汗钱”得不到制度上的保障,“民工荒”近年来在各地此起彼伏。有学者指出,“刘易斯拐点”已提早降临我国,以劳动力密集、低劳动成本为基础的传统中国高速经济增长模式即将终结。过大的收入差距,导致低端市场、低端人群购买力不足,消费不足。显而易见,建立一个高工资支付的经济,而不是一个工资节省的经济,对中国更加有利。

  低工资水平直接限制了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与消费能力,导致消费需求总量不大。在低工资水平下,由于消费需求的不足,使得投资的高增长成为必要的手段,以促进经济的增长。这种增长是一种外延式的增长,必然带来资本收益率和实际工资水平下降的恶性循环。收入功能分配的扭曲又直接导致收入规模分配差别的扩大。工资水平高低是影响收入分配公平度的主要变量,工资低意味着收入大部分转化为利润,使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及贫富两极分化。收入差距是收入分配的综合反映。在我国,近些年来社会分配不公现象非常明显,可以说是该富的人没有富起来,不该富的人又富得流油。调查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8,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进入了分配不公平区间。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中国:推动公平的经济增长》认为,今后中国将面临收入差距扩大的严峻挑战。收入差距如此迅速的、大幅度拉大,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报道来看,企业利润的增长一部分原因来自成本超常压缩,其中劳动者报酬的减少是重要方面,不难看出,差距过大主要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关键是初次分配中公平的残缺。

  社会公正是古今中外一个不衰的话题,实现社会公正是社会孜孜以求的目标。要遏制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关键在于大力改善改善初次分配中的公平状况,保障广大职工工资的公平收入。只有将“分配不公”的问题解决好了,将初次分配的秩序规范化了,再分配层面的各种调节手段才能乘势而上,“差距过大”的状况也才有可能切实得以缓解。事实上,分配法则的公平比分配结果的公平显得更为重要。分配法则不公平,不可能真正实现分配结果公平,从而避免贫富两极分化,收入分配公平亦只能成为空谈。中共十七大将政策重心放在消除初次分配层面的“分配不公”上,首次强调初次分配中体现公平遏制贫富差距,求得“差距过大”状况的缓解,意味着老百姓不仅能从再分配中得到好处,在初次分配中也能保证自己的权利。而今呼吁加快工资增长的声音,正在从各方逐渐汇聚,无疑会有助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提高工资并不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反而将逼迫产业转型与升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最低工资制度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最有效、最具有强制性的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方法。笔者以为,政府要可以通过调节全社会劳动力供求关系,通过制定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引导企业适度增加工资,以达到加速发展经济、稳定并适当抑制物价,实现充分就业等宏观经济目标。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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