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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因雪灾引发的次生灾害

2010-08-21 19:31:2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叶传龙    发布时间: 2008-02-04 16:11:36



    一场突如其来的雪灾,给我国南方多个省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目前,大部分地区雪已停止,路渐通畅,灾情得到缓解,人心趋于稳定。与此同时,各类因雪灾引发的次生灾害却频频见诸报端,如广州火车站由于旅客拥挤踩踏导致1名旅客死亡;湖北一学院篮球场风雨棚因不堪积雪重压发生坍塌,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南京浦口区一加油站被积雪压塌,致4人死亡16人受伤;一些地方甚至发生了百姓疑因冻饿而死的事件……这些因雪灾引发的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样令人痛心,同样值得我们警醒!

    如果说罕见的雪灾作为自然灾害,我们因技术、经验等原因,难以组织有效防范,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由雪灾引发的次生灾害却应该在我们的预料之中,在我们正常的工作范围之内,现在却因为我们重视不够,宣传不力,防范不当,导致灾害扩大,使民众“雪上加霜”,就绝非天灾,而是人祸!

    实际上,大雪来袭之后,各地就应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层层建立落实包保责任制,将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如发动民众扫除积雪、疏散危险区域人员、查看有安全隐患的建筑设施等等,都要有明确分工,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不落一户,不丢一人。试想,在雪后天睛多日,南京还发生了加油站倒塌事件,只能说明当地工作疏忽、麻痹大意或是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及时要求和监督责任单位扫除棚顶积雪,消除事故隐患,而今酿成重大灾难,就完全是人为的责任事故,就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雪灾当前,一些因雪灾引发的次生灾难很容易被忽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也往往少被追究,这恰恰助长少数官员的麻痹思想,纵容了他们漠视民生利益的行为。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期望各级在着力抗击雪灾的同时,还要重视消除因雪灾引发的房屋坍塌、冻死动植物、物价飞涨以及因煤电紧缺而导致经济创伤等次生灾害,使雪灾所造成的不良经济环境得以尽快恢复。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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