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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易否定6小时工作制的建议

2010-08-21 21:45:4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徐迅雷    发布时间: 2008-03-20 10:05:51



    批评一个建议、质疑一个建议、否定一个建议,那是很容易的;然而,要提出一个建议,可不容易。所以,我要说:不要轻易否定一个郑重提出的建议,是非臧否,都需实践的最终检验。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3月19日《浙江日报》)。这个建议一曝光,立刻引起强烈反响,门户网站腾讯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网友跟帖评论已经逼近1万8千条,可见关注的热度。

    请注意,姒健敏代表的建议,具体到“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等等内容,不是一个简单的“6小时工作制”建议。可是,时评家们就不客气了,或曰“且慢为该提议欢呼”、或云“6小时工作制不过是头脑里的风暴”,或说“脑子进水了,中国才刚刚有饭吃,说什么6小时工作日”,不一而足。

    首先要厘清的是,这个“6小时工作制”并不是只为公务员“说话”的。我当过十多年的公务员,深知这个“6小时工作制”对公务员来说,确实没有多大的意义――凭良心说,我以为在今天公务员队伍如此庞大的情况下,其有效工作时间通常一天6小时足够,甚至还用不着这么长时间。可是,对于最基层的劳工来说,这个“6小时工作制”的意义就不一般了。

    在发达国家,人力、劳动力最最昂贵的。这才是正常的形态。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最基层的劳动者,往往是“廉价劳动力”――“血汗工厂”的名称,我们已经耳熟能详。如果那些劳动在最辛苦第一线的产业工人,在制度上每天工作时间从至少8小时减少为6小时,则是从另一个角度减轻其劳动负担,或增加其劳动收入。

    有许多知识型的工作岗位,其实是无法按照“工作时间”来计算的。比如我本人现在媒体工作,这也是并不严格按照“工作时间”来计算的工作领域,我每天写一篇评论的平均时间是两个小时,也就是说,我上两个小时的班就够了。但是,我必须每天要用十个小时的学习、思考、积累,来支撑这两个小时,也就是说,作为《都市快报》的首席评论员,我实际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2小时,否则是不可能保证评论的水平的;而这写作之外的“十小时”,大抵是无形的,所以无所谓“6小时工作制”。至于每年我花在买书报刊上的费用要两三万元,这也是必须的投入,否则你很快就会落后于一日千里的时代,所以我曾戏言:为了我心爱的读者,我也必须“破费”这么多。而这一切,说明一个基本的道理:我们的劳动者、工作者,如果他想成为比较优秀的分子,实际上在工作之外,要付出更多的“小时”。

    “6小时工作制”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显然是太超前了;那么发达的法国,长期来实行的也是每周35小时工作制――也就是说每周工作5天的话,每天工作7小时。可是,我们不要轻易否定6小时工作制的建议,其本质价值也就在这里:或者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标准,或者减少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当我们最基层的劳动者不再是“廉价劳动力”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就与公平正义基本接轨了。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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