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对这些党和国家切实利民的“好政策”(百姓通称这些为利民好政策),不少职工以至包括国企员工在内的相当一些职工,却是信心不足。不是他们对法规本身有什么看法,或是政策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而是对这些法规、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心存疑虑。
群众之所以对类似好政策信心不足,是因为一些好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因这样那样的原因,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就拿双休日和假日加班费来说,虽然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且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落实,可不要说私企民企落实的不怎么样,就是不少国企在执行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对此,职工虽然颇有看法和意见,却无可奈何,背后敢怒当面也不敢言,只能当“沉默的羔羊”。如果有个别人以维权名义与企业尤其是与老板较真,轻者是“想吃狗肉让狗连铁绳一起带跑”,利益比不维权损失更大,重者十有八九是虽赢了官司却丢了饭碗。孰轻孰重,劳动者怎能不掂量了再掂量?新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虽然制定了诸如“单位不批带薪休假,职工可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比较详细且强硬的保障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不要说有多少职工敢与企业和老板对簿公堂,就是真正敢当面与掌握自己命运的领导“说说”的,也凤毛麟角。如果好政策成为职工的奢望,渴望而不可及,岂不是失去了制定政策的意义。
当然,所出台的任何一项好政策,都有一个宣传、认识、提高和逐步落实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说,要想使这些好政策尽快落实,使广大职工能逐步享受到国家政策所规定的权利,除了职工尽可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企业单位的检查监督以至处罚力度,至关重要。政策逐步落实了,广大职工自然会对好政策增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