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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房价下跌是福不是祸

2010-08-21 19:15:4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刘金平    发布时间: 2008-01-11 15:05:00



    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的数据显示,在2007年的最后几个星期,北京的房价已经开始出现了下跌,而且跌幅不小。最后一周的跌幅超过了20%。深圳和广州两地的房价也延续着十月份开始的下跌趋势。(1月1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

    物价保持一定的涨幅或者稳定是经济繁荣的一个重要指征,价格大幅度下跌总是令人警惕和担心的。对于经历了太久的过度亢奋的中国房产市场,在高价位下开始的下跌,是回归理性还是走向萧条?是解决民生问题实现社会公平的福音,还是快推到山顶终于撑不住要滚落下来砸碎脑袋的大石头?要而言之,成本不到售价四分之一的房价出现下跌,是福还是祸?值得深思。

    对中国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需求来说,持续狂飙突进的房价出现止涨下跌是一种福音。消费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没有消费的支撑,生产的产品越多,积压越多,经济矛盾越尖锐。强调国内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且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政治和社会伦理意义。然而,完全违背了价值规律且与绝大多数国人收入完全脱节的天价房,让买了房的普通老百姓包括消费主力军的中产阶层变得债台高筑,集体沦为房奴。畸高的房价抑制了人们的消费需求,扼杀了消费这个推动经济发展的心脏,成就了房地产商的暴利、房地产业的独大和经济产业的结构性失调,牺牲了宏观经济的安全、协调和后劲。在这个特定背景下出现的房价下跌,意味着一部分社会财富可以流转到其他产业,无疑是中国宏观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吉兆。

    当前价位下出现的房价下跌,对实现百姓安居促进社会和谐来说,无疑也是一种福音。安居是自然法则,民生是房子的首要功能。而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国有性,住房的不可或缺不可替代,也决定了房地产业应当具有公益性,这是世界各国通例,也是市场法则效率和公平的体现。表面上看,我国房价的高企是购房者追涨造成的,不管房价多高,购房者总是一边抱怨一边趋之若鹜唯恐落后。但稍有理性的人都知道,购房者不惜以一辈子做房奴为代价购房的疯狂,其实是需求受挟持的结果。房价持续数年的疯涨剥夺了购房者的购买力,催化了购房者的无助和恐慌。购房者不惜代价勇做房奴,是不愿做房奴而做房奴不可避免情况下的两害相权取其轻。房价持续疯涨刺激了购房者的恐慌性需求,购房者的恐慌性需求被挟持又推动房价疯涨。在疯狂的房价和恐慌性需求的囚徒困境里,购房者是永远的受害者。房价下跌楼市依然寒意砭骨表达的是购房者对当前房价的疲弱无力和对房价继续下跌的期盼。

    当前价位下的房价下跌,也有利于房产市场的长远发展。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公平的定价机制和开发商的运作,让成本不到售价百分之二十的房子卖得如此火热,让房产商赚得盆满钵满,甚至轻而易举地摘走了中国首富的桂冠。但这种政策性暴富的业绩神话,其消极影响也是显见的。不少房产企业内部管理松懈,财务制度混乱,员工素质低下,诉讼纠纷不断,不具备现代企业应有的素质。然而,只要能得到土地,只要能捂盘惜售继续挟持购房者,便能不尽财源滚滚来,谁又愿意在市场研发和内部管理上耗费精力?对政策红利的过度依赖,降低了房产商预测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房价究竟跌到什么位置才合理,或者说中国房地产业究竟有多少抗跌的空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本账。但当前价位下出现的房价下跌,只是房地产业的一种理性回归,是福不是祸。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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