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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假民主于听证会门外

2010-08-22 07:35:2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奚旭初    发布时间: 2008-08-07 10:35:50



    昨日,成都作出规定,全市将建立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和评估制度并定期跟踪反馈执行情况,重大决策要严格遵循行政程序,涉及民生的必须公示听证。(8月6日成都商报)

    这确是一条好消息。然而有了听证制度,还须有防止走过场的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甚至比前者更重要。记得听证会刚刚露面的时候,百姓曾充满期待。但当听证会一个个变成了“听涨会”,“逢听必涨”成了惯例,百姓的期待自然就变成了失望。当然不是认为只有否定了涨价,听证会才有价值,但要是拿出来听证的已不是“涨”与“不涨”,而是“涨多少”,这正常吗?

    听证会成了“听涨会”,“技术”上的原因是缘于听证之前,心心念念要涨价的利益方,已把一切搞定――“剧本”(涨价方案)是利益方写的,“演员”(听证代表)是利益方选的,这“戏”会怎么演还会有什么悬念吗?尤让百姓郁闷的是,明明是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还要打出民意的旗号。这如同平白无故挨了黑拳,却还要自己花钱疗伤并被迫喊打得好。

    听证制度涉及的当然不只是一个价格问题,举凡与民生有关的,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或者虽然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的,都应当举行听证会。在举行这些听证会时,也同样会碰到假民主还是真民主的问题。

    我知道没有民主很糟糕,我不想说假民主比不民主更坏,然而我知道假民主不会比不民主好。不民主的独断专行至少还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而假民主打着民意的幌子,明明是作践了民意却还要让民意背黑锅。期待将一切假民主拒之门外的听证制度,而这个制度至少要两个刚性支撑:一是对听证会的方式、程序、要求明确规范,保证不同利益和主张的人都有代表参与,并保证听证会的独立性;二是涨价方必须拿出由审计部门审计的明白帐,不愿拿或者拿不出明白帐,那就不能涨价。有了这样的规矩,听证会就会正本清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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