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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痛医奶”,其他呢?

2010-08-22 13:38:3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徐迅雷    发布时间: 2008-10-10 15:33:16



    “政府部门不能把检测单位变成收钱的‘儿子’!”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会长张俊修这句话振聋发聩,一言捅破了我国质量监督检验存在的体制弊病。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检测机构和政府机构应该完全分离。在任何一个国家,用行政权力来获取利益都是不允许的。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拿了行政权力给‘儿子’挣钱。”(10月9日《南方周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本由两家单位合并组建而成,他们曾热衷于评选“中国名牌”、鼓捣“国家免检”,这样的“职责”与背后的利益紧密相关,如今都已寿终正寝;他们本应是13亿人食品安全的保护神,可是一袋三聚氰胺奶粉就戳破了那神话。《南方周末》做了一个很有分量的专题报道“中国奶业危机溯源”,直指中国奶业“黄金八年,一地鸡毛”。看看报道中的描述,多么的触目惊心:10吨的源奶,要加六七瓶双氧水,二三十盒庆大霉素,10-15斤的蛋白粉,20-30斤的乳清粉,4-5斤的脂肪油,甚至有时候加碱加过头了,还会加点硫酸来中和……

    那么多玩意加进去,本来加得越多越容易检测出来,问题的关键是:在现行体制下,在未出事之前,没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会主动去干这个活――否则这些不早就检测出来了?毒奶粉曝光后,能听到他们三天两头去抽检了,你可能会问:如今一波又一波地检测奶制品的三聚氰胺,之前都干啥去了?很抱歉,不晓得,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广东省首个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婴儿的张卓宇,10月8日已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状告三鹿集团,索赔90万元(10月9日《新快报》);更有“结石娃娃”要把国家质监局直接告上法庭的,认为他们的监管责任不可推卸。

    许多人并不知道,现在的质量检测,多为“爹办儿营”的事业单位,早已盈利化,热心赚钱,不管法责。10月8日《都市快报》报道:浙江26家机构可检三聚氰胺,费用500元以上,“市民如果自费检测,必须提供未曾开封过的产品,一般在一周内可提供检测数据,但不能作为法律诉讼或者退货凭证”。这就是说,你掏钱我就为你检测,至于检测结果,你就捧在手里自我欣赏吧!各种各类产品质量检测,500元一项的检测项目,算是够便宜够小意思的啦,大多项目收费动辄“成千上万”,5000元属于“起步价”,有的甚至1万元也是小意思哉!

    质量监督管理的体制,关乎公共利益。现行的质监体制,就是衰减退化了政府公益性的监督检验服务,纷纷办起了下属的检测机构,收费服务。收费价格当然是官方说了算,此谓“权力定价”。爹有权力,儿去赚钱,两相合作,共“管”质量,天下没有比这更令人愉快的“事业”了。你若发觉产品质量有问题,希望检测一下,他说出的冲天价码,往往让你吓一跳,立马选择偃旗息鼓了事。

    食品安全领域,讳疾忌医久矣。那些“检测中人”,由于享受了太多的利益好处,往往会生出奇怪的思维。比如广州市某检测中心主任,年初在一档电视节目中宣称,市民中出现“食品安全恐惧”是媒体的错!他的内在逻辑是:在现有检测监管体制下,食品质量好得很,压根没有什么安全问题;食品出现质量问题,都是媒体曝光惹的祸;媒体如果不去做什么舆论监督,世上不就“太平无事”了吗?

    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检测,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分工是很清晰的,决不能用公权力去谋私利,办个机构赚钱来给俺局长大人多发点奖金。检测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检测结果当然要负法律责任。由于有着完善的监管机制,所以食品安全问题能从源头上杜绝。法国食品安全监管做到了“无缝隙”,比如牛肉的“可追溯性”:每一头牛都有编号,每一块包装牛肉也都有来源信息编号,若出问题一下就把全部的来龙去脉给查清楚。我们现在提出食品安全监管须做到“正向可控,逆向可追”,“控”和“追”的政府职能和非政府职能,首先要区分清楚。

    我国已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了有关安全大检查,但距离治本还很遥远。这个条例仅仅是乳品行业的,而为期几个月的“大检查”,规模不算小,但这样的行政活动是运动式的,运动式通常就意味着一阵风。综观这些举措,属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奶痛医奶”是也。如果在体制上不加改进,那么,“牛奶之痛”治好之后,其他领域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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