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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规定,很傻很天真

2010-08-22 02:45:52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白峰    发布时间: 2008-04-28 11:11:51



    “4小时只准离岗1次、一般离岗不超过5分钟”――如此厂规下,员工们半天内只能如厕一次,而且不得不在5分钟内解决。广东深圳沙井黄埔工业区内的汇升电子厂果真有如此苛刻的厂规?在离职员工的投诉下,沙井劳动站25日派人调查该厂,厂方称此为早前规定,而该厂多名女工提供的离岗登记表证实此厂规依然在执行。(4月26日《南方都市报》)

    企业规定是进行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让企业增收创效、取得利润最大化的途径。企业的管理就要在如何节约能源、如何创新、如何发挥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上下功夫,让员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给企业创造价值。

    但从此工厂的如厕规定中,我们看不出企业的管理,而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虐待,没有人性可言的管理。员工上厕所那是生理的一种反应,各人的情况不同,吃饭不同,上厕所的次数和时间更不同。就拿员工小刘来说,喝的是稀饭,在流水线前专心干活不出一小时,肚子有些胀痛,那么去厕所方便也是天经地义的。要等4个小时去上一次,岂不憋坏身体。

    如厕因人因事而已,更因身体而变。如果工厂一味的去强调时间,那么就是弱智,真的有点很傻很天真,说明此工厂不懂得员工的身体价值,不懂得尊重员工。不尊重员工的企业就不是好企业,不是让员工发挥才能展示才华的企业,只能是成天打着小算盘,谋划着小天地,成了井底之蛙,看不到天有多大,地有多高,海有多深,只看到自己工厂小天地。

    员工如厕是关系员工权利的大问题,如果工厂只顾及让员工给自己创造价值,而不关注其身体健康,那么既对员工是一种伤害,也对自己是一种损失。损失的是工厂的声誉,损失的是工厂的劳动力,损失的是工厂的效益。这样的员工和包身工有何不同?让那些管理者专盯着员工上厕所,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小失大。

    工厂要发展,要效益,更要管理。但管理要在符合实际,符合员工利益的情况下去管理,那么这样的管理才能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成果,否则如厕这样的管理是小儿科,更是低级的管理,算不上现代化的管理,更无创新可言,或许将企业带入死胡同。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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