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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百姓“廉价消费”的权利

2010-08-22 05:00:12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奚旭初    发布时间: 2008-07-07 16:17:16



    从7月1日起,厦门市城镇低保户和年户收入在2.4万元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因工作出行”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两低”人员专用乘坐公交使用的e通卡,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廉价公交”。(7月6日新华网)

    厦门的“廉价公交” ,让“两低”人员开心。每人每月70元的补贴,对富人自然算不了什么,然而对于穷人,却无疑是雪中送炭。贫困群体在经济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如何保证穷人不被边缘化,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乃是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解决好的问题。厦门“两低”人员享受“廉价公交” ,凸显了社会公平理念。  

    厦门的“廉价公交” ,也给人更多启迪。政府的财政补贴,规定了贫困人群才能享受。然而社会中并不只是富人和穷人,介于富人和穷人之间的相当一部份民众,也同样期待“廉价公交”――比如至少不能因为公交空调化而票价打着滚儿涨上去。

    空调公交车舒适,比普通车要好,这个道理没有谁不懂。然而坐空调公交车,意味着要多掏一倍的钱,这个道理也没有谁不懂。而更令人烦恼的是,在空调车和普通车之间,民众的选择已越来越少――在一些城市的公交线路上,便宜的普通车还有多少?即使还在运行的,也是等待报废的绝版。

    被迫升级的消费不仅是一个城市公交,这些年来,平民化的消费似乎已露出了日渐消隐的端倪。比如火车,近年间,软卧席位翻倍又翻倍,而硬座席位却在锐减。比如电视,模拟转数字在许多地方已成为“转你没商量”的“高消费”。比如住房,价格相对便宜的小户型已成绝版。甚至一个公厕,一盖成豪华型,收费立马急升,百姓除了掏钱,还能与谁商量?再比如教育、医疗的收费,已成百姓难以承受之重。其间除了昧心的乱收费,确实也有因硬件频频升级换代导致的运行成本陡增的因素。

    量入为出,百姓不乏理性,要命的是理性的百姓碰不到理性的消费环境,百姓要么不消费要么被迫高消费,这从某种角度看,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社会不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在满足有钱人“高消费”的同时,在保障贫困群体“最低消费”的同时,让百姓有选择“廉价消费”的权利,不也正是和谐的应有之义吗?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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