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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黑社会更可怕的是黑警察

2010-08-22 05:13:5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高福生    发布时间: 2008-07-17 14:09:35



    既是黑社会组织,就必定有保护伞;只要有“黑伞”,就必有警察的身影,这个“定律”再次被铁的事实验证。据报道,从2005年开始,沈阳掀起一场“打黑风暴”,两年间,共打掉分别以郝万春、宋鹏飞、任世伟为头目的三个黑社会性质团伙,牵出21名涉案警员,从普通民警到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支队长、刑警支队长、特警支队长、多个公安分局的局长、副局长。 (7月16日《新京报》)

    警察原本是捉“鼠”的“猫”,“鼠”未捉到,反而被“老鼠”牵住鼻子,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实在让人震惊――从广西岑溪的“二程”,到湖南邵阳的“二汤”、北京顺义区的“二胡”;从浙江温岭的张畏,到长春的梁旭东;从黑龙江的“大、小地主”,到齐齐哈尔的张氏兄弟;从2000年沈阳刘涌案,到现今的郝万春、宋鹏飞、任世伟案,哪一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背后,没有一个巨大的保护伞?而哪一个黑恶势力保护伞内,没有公安部门领导和民警的影子?

    从相关案例中我们发现,官黑勾结、警匪一家,是黑恶势力发展壮大的基本途径。现实生活中,黑恶势力尽管大多是天不怕地不怕,毕竟干的是黑道,见不得阳光,也是各级政府各个时期严打的主要对象,因而对代表正义的公安部门多少还是心存芥蒂、不敢放肆的。为逃避打击,减少麻烦,他们往往先从公安部门开始,用金钱美色开路,拉拢腐蚀个别意志薄弱、利欲熏心的干警,让其同流合污。如果说腐败是黑恶势力滋生的温床,那么“保护伞”利用权力死心塌地的庇护则是黑恶势力急剧膨胀的直接原因。

    在“鼠”们“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试验中,一些贪心的“猫”因“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见利而忘义”、“有奶便是娘”,自然而然地帮“鼠”去“推磨”了。还有一些鼠辈谙熟美女的魔力,不惜血本,修建“红楼”,把“猫”置于飘飘然、陶陶然、卿卿我我的环境之中,暗中摄下“猫”们的丑行,让好色之“猫”俯首就范,乖乖地为其撑“伞”护驾。君不见,在“保护伞”的作用下,一些黑恶势力不但没有被打击,而且还平步青云,有的黑恶势力头目当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

    这些迹象表明,黑恶势力后面的“黑警察”比黑恶势力更“黑”,其祸患比黑恶势力更大。警匪勾结对社会治安、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逐步升级,给“打黑”与反腐败斗争带来新的问题,更使群众对“正义、公正、司法”的法制精神产生质疑,让正义之剑在金钱与人情编织的关系网面前失去了锋芒,甚至助纣为虐,成了刺向善良和无辜百姓的“毒剑”。这些现象虽然不是公安队伍的主流,但影响极坏,玷污了警察队伍的形象,损毁了公安部门的声誉,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俗话说得好,多行不义必自毙。此次沈阳21名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干警受到法律的严惩,那是“作茧者自缚”,咎由自取,大快人心。群众普遍认为,黑社会不可怕,怕的就是警察“黑”。要使打黑除恶收到实效,必须掀掉黑恶势力头上的“保护伞”。保护伞不倒,黑警察不除,黑恶势力难绝,社会公平正义便是纸上谈兵。

    当务之急,一是要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深挖和严惩黑恶势力在司法队伍中的“保护伞”和“黑后台”。无论“保护伞”在幕后隐藏多么深,只要他与黑社会团伙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就难逃公众的眼睛;二是要开展联合行动,建立健全打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甚至组织部门应同步介入,一边“打黑”,一边“除伞”;三是进一步修补“防火墙”,加强内部制度约束,强化外部监督管理,从机制上铲除“猫鼠同窝”、“鼠假猫威”等滋生繁衍的土壤。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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