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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拍脑袋”到听证会,讲民主尊民权

2010-08-28 04:04:32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朽木    发布时间: 2008-12-11 15:07:32



    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本质上是集权管理。一项政策的出台,一个举措的问世,虽然也称是“调查研究”的产物,但却明显缺少与民互动的成分。因而,更多了些“长官意志”,更多了些“拍胸脯”“拍脑袋”的意味,容易与底层所思所想格格不入,可能很难统筹兼顾各阶层。改革开放以来,重民生重民主的呼声日高,建立民主法制社会的进程日渐加速。听证会就是一个突出的表征。

  这些年人们对听证会已经不再陌生了。火车票涨不涨价涨多少,要听证;老城区是不是要拆掉重建,要听证;甚至一些地方建不建公厕,建什么档次的公厕也要听证。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政府,好多事情、项目、工程,都开始召开听证会了。这是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时代变化。

  听证向谁听?答曰:老百姓。听证干什么?答曰:广泛听取意见,听取不同意见,听取来自老百姓的不同意见。听证,就是关心民生的表现,是重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听证如何有效?答曰:听之。即,有关部门、单位,总之是上层,一定要听取老百姓意见,同时要予以证明。如何证明?答曰:质询、批评、反驳、否定,当然也包括赞同、肯定、支持。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前者,即多多听取谏言,多多集思广益。否则,开这个听证会干什么?听证会人选何来?答曰:通过民主程序公开。即,一定要让人说话,哪怕有不同声音,而不要内定听证人选。以上种种一一剖来,便可见底:听证,不仅事关民生,而且事关民主、民权。重民生则务必听民意,听民意则一定讲民主,讲民主当然一定要尊民权。让人民群众充分表达意见,畅通相关通道,这是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所赋予的。这是民权。这一点,务必要十分清楚,毋庸讳言。

  对听证会所折射出的民生、民主、民权的巨大进步,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个听证会,它恰是争论、批评、谏言、质询乃至否定的表达场所,它与此前有些打着“调查研究”旗号而有选择性地回避有本质的区别。它是面对面的,是互动的,是直接地表达。这些年,有些听证会是十分成功的,进步很大。但同时,我们又必须指出,听证会的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如何尽可能多地将重大决策付诸听证?如何尽可能地以开放胸襟公开透明地听证?如何解决听而不证、听若罔闻?如何不致使听证会变成走形式走过场?……这些,都是摆在“听证会”面前的重大现实问题。

  听总比不听好,听的关键是证。以民主、民权来保障民生,“听证会”不失为一个好的模式,好的思路。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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