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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的困境与突围

2010-08-28 04:22:4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郭立场    发布时间: 2008-12-18 13:58:03



    一年一度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8(摘要)》新鲜出炉了。与往年的报告不太一样,今年的报告主题特别明确――关注义务教育教师。令人惊讶的是,今年的这份报告在肯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尖锐地指出了农村义务教育中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从报告的整体情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教师情况不容乐观。(《中国青年报》12月17日)

    据报道,这份报告综合了2002年至2007年义务教育教师全国县一级的统计数据、2007年全国32万份抽样调查结果以及对7个省、自治区的实地调研情况,对义务阶段教育教师基本状况进行了分析。困扰农村教育的诸多困境,义务教育阶段1/4的教师工作在艰苦地区,中高级教师城乡配置不平衡,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不到城市的70%,国家现行住房改革政策与农村中小学教师无关,等等,足见目前教师配备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不足、补充困难,直接影响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失衡,可以从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两方面来讨论:一是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相当大,直接影响了各地的财政收支能力,致使各地财政提供农村义务教育服务的能力差距较大;二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上差别较大,各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总量和结构都存在较大差别,不能有效弥补欠发达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出现的资金缺口。当然,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近年来教育改革政策特别是教育财政体制及其改革,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均等化产生了较为明显的作用和影响,只不过效用尚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义务教育教师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在不同地区和学校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短缺,这种差距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自然与历史的原因而造成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义务的悬殊。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的非均衡发展政策,教育投资向一部分学校倾斜加剧了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和结构性短缺。因此,要调整相关政策,促进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方能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困境,实现在教育资源配置上的公平。

    探索逐步缩小差距,提高教育公平的程度,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教育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均等化的教育服务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对于一个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农村人口占主体的国家而言,只有保障教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均等化,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广大农民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公平和公正。

    必须指出,要在根本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决非朝夕之功,而必须在反思的基础上,从政策和评价方面进行系统的设计。从根本上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非均等化是由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经费供需矛盾突出以及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建立教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机制,加大教育的财政投入,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教育责任,选择“无差别教育”目标,推行标准化学校建设,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一些缺失是历史形成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笔者认为,在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薄弱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改善、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结构不尽合理、城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的现实面前,要解决“钱从哪里来”、“事情谁来做”以及“事情怎么做”这些核心问题,应当在加大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现代技术条件,将政府、市场和技术的力量结合起来,真正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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