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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如何才能降下来

2010-08-28 06:18:4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谭浩俊    发布时间: 2009-04-01 15:30:50



    房价是房地产市场的核心问题。

  房价涨得快,预示着房地产市场热;房价出现下降,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开始转冷。反过来,如果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一定涨得很快;房地产市场过冷,则一定是房价降得过慢。

  目前出现的房地产市场偏冷状况,与房价没有达到消费者的心理预期有着密切的关系。

  那么,应当如何理解和看待当前的房价问题呢?

  首先,应当深入分析和研究房价迅速上涨的原因。只有弄清楚房价上涨的原因,才会有办法把房价降下来。否则,就是无的放矢。

  那么,房价到底是如何涨上去的呢?笔者认为,不外乎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土地财政的作用。地方政府为了城市、道路、形象工程等建设的资金需要,利用半行政、半经济的手段,在短时间内把土地价格炒上去的同时,也把房价炒了上去;二是开发商的暴利。不管是否承认,开发商获取了巨额暴利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也正是在暴利思维的影响下,不仅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严重的混乱状态,也使房价像脱了僵的野马,一路飚升;三是投机者的疯狂炒作。房价所以能够一路飚升,与众多投机者的疯狂炒作不无关系。正是有投机者的疯狂参与,才使房价脱离了正常的运行轨道,出现了脱离实际的上涨;四是腐败行为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到底隐藏着多少罪恶、多少腐败,可能谁也无法说清。有开发商透露,开发利润的一半被政府部门攫取了,但据测算,政府收取的各种规费虽然名目繁多,但也没有达到如此地步。其余部分都到哪里去了,值得关注与推敲。

  第二,打压房价回避了政府的责任。在房价问题上,由于公众的目光过多地集中在商品房价格上。这就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政府的责任问题。而事实上,在土地财政思维没有停止、各种规费没有降低、各种腐败行为没有有效遏制、政府没有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拿出有效措施的情况下,要想真正把房价降下来是不可能的,也是做不到的。即使开发商没有了暴利,甚至亏损,房价下降的幅度也非常有限。

  其实,纯市场化商品房的价格高低,与中低收入阶层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真正关系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是政府的保障房建设。如果保障房建设没有足够的投入、足够的政策支持、足够的土地安排、足够的房源,指望通过打压商品房价格来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要求,那只能是天方夜谭。

  任志强“开发商就是为富人建房的”言论,虽然十分狂妄,十分嚣张,但道出了房地产市场的真情,点中了一些地方政府的“死穴”。因为,唯利是图的开发商,怎么可能为穷人建房呢?更何况,高房价中相当一部分是“政府成本”。

  所以,在房价问题上,决不能回避政府的责任,决不能因为政府采取了一些打压房价的政策,就认为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和关心房价问题了。恰恰相反,从一些地方以应对金融危机为借口,随意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给开发商以各种政策扶持、帮助开发商推销商品房、扬言对降价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商进行查处等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在房价问题上的态度是十分暧昧的,并没有真心想调控房价。

  政府不作为,政府的态度不明朗,政府的责任不落实,房价又如何降得下来呢?

  第三,解决房价问题必须落实政府的责任。房价降不下来,绝大多数中低收入阶层买不起房,要想解决房价问题、提兴房地产市场,除非像前些年一样搞“泡沫房地产”,否则就是一句空话。要想真正把房价降下来,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关键是落实政府的责任,把政府的执政思维真正转移到为普通群众服务上来。

  一是彻底摒弃土地财政思维。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思维一天不消除,房价就一天降不下来。因为,地方政府会死死抱住高地价不放,以此来保住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用于城市建设、道路建设、政绩工程建设等。因此,解决房价问题的首要措施就是解决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思维,以强硬的政策措施,迫使地方政府把土地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以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要。

  二是为保障房建设提供足够的土地资源。即使土地资源再紧张,也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拿出足够数量的土地,以无偿或最低的价格用于保障房建设,以解决中低收入的住房问题。

  三是降低或取消保障房建设的各项规费。对在保障房建设中的各项规费,地方政府必须全额减免或大幅降低收费标准,以降低保障房建设成本,降低保障房建设价格,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的购房负担。

  四是严禁政府出台各种为开发商“打气”的政策。对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商品房开发与建设,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操作与处理,任何地区、任何部门都不能利用各种借口,为开发商出台优惠、扶持政策,不能提供特别帮助。否则,严厉查处。

  如果能够有效落实这些措施,房价就有可能得到有效控制,“买房难、买房贵”的问题就有可能得到有效解决。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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