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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全勤”是对法律信用的嘲弄

2010-08-28 07:10:5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徐林林    发布时间: 2009-08-18 15:53:36



    继“被就业”、“被增长”之后,“被时代”又添新词条:“被全勤”近日迅速蹿红网络――有三分之一的网友表示,没有休过年休假(河南商报8月18日)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国务院审议通过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继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我国政府在劳动保障和劳动福利方面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既然如此,为何那么多人“被全勤”呢?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我以为,其中关键有两点:

    一是,近年就业形势日渐严峻,一般人找个相对稳定的工作相当困难。在此境况下,不少用人单位非但没把相关法律当回事,反将无端剥夺员工的休息权,视作削减人力资源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如此一来,谁敢囔着休年假?那不是活得不耐烦,砸自己手里的“饭碗”么?

    二是,劳动执法严重滞后,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几近于零。这一现象在金融危机阴影尚未褪去的今天,显得尤为突出。尽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了如何依法惩处违反条例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但现实中,劳动部门更在乎就业率的考量,深恐为员工“被全勤”依法执言,得罪用人单位,影响官员政绩。

    网络语言总是能一针见血地揭露社会现实。在劳动保障和劳动福利政策实施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乃至违法不究,一方面导致用人单位法治意识淡薄,诚信机制得不到有效的制度约束;另一方面势必促使人们对法律失去应有的信任与敬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被全勤”既是网友在发泄对某些用人单位的不满与义愤,更是对法律信用的间接挖苦与无情嘲弄!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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