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要广泛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方面正是要借此纠正政策制定中长期形成的一些偏颇之处。
其一,个人化决策。
因为权力运行机制尚待完善,领导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在政策制定中的自由裁量权力过大,受到的约束太小,遂导致大量个人化、拍脑袋决策络绎不绝地出笼。如此决策即使出发点十分高尚,也往往失之武断、片面,强加于人,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个人化决策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决策过度精英化。几个所谓精英分子,不问实际,照葫芦画瓢,常常就决定了影响一方的重要政策的基调。世界上许多后发国家不能越过现代化这道槛,大都是因为精英决策与当地实际状况的脱节。
其二,部门化决策。
以部门为主订立政策法规有其集中高效的一面,但也极易导致决策立场过度部门式狭隘化。而且,我国各级政府的许多部门迄今仍通过种种形式直接、间接地参与着一些涉及经济利益的经营性活动。在这样的情况下,完全的部门化决策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其三,利益化决策。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多元化,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利益格局也日益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强势利益团体影响、介入决策的动机和要求越来越强烈。这种要求与个人、部门决策的现状一拍即合,后果自然可以想象。
从实践看,就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无疑激发了大批普通民众参与国家或地方治理的热情,也确实收集到了大量建设性意见。不过,仅仅公开征求意见恐怕与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和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还是有不小差距,其具体的运作设计还有待完善。
首先,要让民众有机会更全面地介入决策过程。比如此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是对10年前出台的公路法有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多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有关部门完全可以更早、更广泛地发动全社会献计献策,让更多不同诉求的人群有机会充分表达看法。
其次,应创造条件让民众有机会更多地发起和推动决策。目前对百姓影响最大的往往是最基层政权的决策运作,在乡镇甚至县这样较为微观的层面完全可以鼓励民众直接发起参与决策。
再次,要给予媒体更多的监督空间,让媒体更从容、更系统地观察、研究政府决策过程,更早更全面地介入决策个案,通过平衡地表达各方意见良性地影响决策的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