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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凶杀案:既要破案更要“剖案”

2010-08-28 04:46:5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叶传龙    发布时间: 2009-01-09 10:07:54



    凭着一把斧头和铁叉,酿就一场惊天血案。6日,公安部发布2009年第三号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随州凶案嫌犯熊振林。随州警方介绍,1月4日至5日凌晨,熊振林涉嫌杀其情妇朱某等8人,随后逃窜。目前,湖北省厅布置大量警力,布下天罗天网缉拿熊振林。公安部长孟建柱和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也专门批示,要求全力侦破,尽快破案。(1月7日楚天都市报)

    恢恢法网已经撒开,相信犯罪涉嫌人插翅难逃,案件的最终告破也就并无悬念。此后,经过审讯――审判――惩处等程序,案件将会了结,事件也会逐渐淡出人们视线。但是,对这类案件不能满足于抓到真凶,不能止于破案了事,而要更深入一步对此案进行解剖,笔者谓之“剖案”。当然,需要参与“剖案”的,也绝非警方一家,而是关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假设就是熊振林一次残杀了8人,那么除了他的人性泯灭外,一定还有其现实的社会矛盾根源,通过对案件的剖析,来研究这起特大杀人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解决底层群众的生活困境和心理锢疾,对建设和谐社会必将大有裨益。

    有报道分析,熊振林是因为感情障碍上升为精神障碍导致杀人,笔者却以为,这只是一个导火索。凶案发生后,有关嫌疑人的一些情况也陆续浮出水面:生长在单亲家庭,与妻子相处不顺离婚,与情人又发生矛盾,这才是造成嫌疑人性格反常的基本因素,所以,他原来的班主任对他涉嫌杀人“并不意外”;曾经威吓前妻刘季华“早晚要死在我手里”,刘也向派出所作了反映……如果当地警方重视这些蛛丝马迹,及早发现苗头,将其列入重点防控对象,进行心理干预,就有可能化解这一灾难事件的发生,可是,当地警方并没有这么做,这说明在安全监管上还存在严重漏洞。

    熊振林凶杀案与此前邱兴华、马加爵、杨佳、李彦等犯罪一样,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生存状态太差,对社会仇视,在没有得到社会关爱之后,便把这种仇恨放大,转为对社会的报复,导致滥杀无辜的发生。退一步想,如果在他们情感遭遇挫折时,能有一个倾诉、疏导和转移情绪的渠道,能得到社会的基本尊重与认同,悲剧也许可以避免。

    学者孙立平曾说,“我们在开始面对一个断裂的社会”。一个空前繁荣的大时代语境中,那些被抛弃的人群,以及他们濒临绝望的心灵,已成为一颗“定时炸弹”,我们也许没有足够的办法来阻止其“引爆”,但至少必须追问,到底是什么在加剧着底层的不公?社会是否有一种力量能抚慰那一颗颗绝望而不幸的心灵?我们对弱势群体是否有过真正的关注?

    通过剖析此类案件,如果今后社会能更多地关注一下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人群,让他们享受到更充分的公平正义,则是随州凶杀案带给我们的意外收获。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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