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贷款修路,车主过路收费,这个我们曾经本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如今却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这背后的根源在于当地政府的掩盖,因为这样的掩盖伴随着地方政府的既得收益,而民众只要知道是“统一分摊”即可,而无须知道里面的详情。
但是一个主张民本的政府,一个提倡建设服务型的政府,它的政府官员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而它的财政开支、政府收费都应该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民众的质疑与监督,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政府贷款修路,“贷了多少款,修了哪些路,计划多长时间还清,要收多少费,费用计算的依据是什么,向谁收费,是否是不分具体情况的统一分摊,收上的费花在哪里了,若有剩余又做什么去了”等等这些问题,不但要公开,更要接受公众的质疑与监督。政府的行政强权本身就是处于强势的地位,而起一般采取的“统一分摊,违者要交滞纳金”的规定,更是使行政权力破坏了公平的原则,同时这样的规定必然会伴随着行政强制。
面对处与强势地位的行政权力,民众的“武器”是民权与法律。公民自发的、主动的介入政府财政之中,对于政府财政的预算、支出、收费、税收及其使用情况、实际效果,进行查阅、闻讯、质疑,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刚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所在。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信息公开将有助于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
政府简单采取“一刀切”的政策策略,或试图做一本“糊涂帐”来掩盖详情,都已经与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应有要求,和与已经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民众所表达出来的利益诉求相违背。同时,政府面对现代复杂的公共事务,其行政决策应当更透明、更民主、更科学,避免“拍脑门”的个人独断和“一刀切”的简单策略,现代政治主张的是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为维护公民自身的公共利益而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