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消费券不如补贴就业

2010-08-28 05:17:0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邓聿文    发布时间: 2009-01-23 10:50:29



    金融危机以来,包括“欧元之父”蒙代尔在内,不断有人建言中国政府直接给民众发钱或消费券,以刺激内需,提振经济。但以往的建言多为学者和专家所为,现在媒体人士也加入了进来。21日,《证券日报》用大篇幅在显要位刊发该报社长和编委的文章,大胆建言给13亿中国人每人发1000元红包。

  他们的理由是,同一笔钱,用于投资大概有10%能转化为消费需求,而如果按人发钱,大概有83%会转化为消费需求。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每人发1000元,将有上万亿元转化为消费需求。另外,给13亿中国人每人发1000元红包,也有利于缩小相对贫富差距,体现人人平等,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对此我是怀疑的。因为所谓直接发钱有83%会转化为消费需求,指的是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中。当经济环境不好,人们预期收入减少时,理性的选择是捂紧钱袋,以备不足,很少有人会大手大脚花钱。而红包或消费券之类,本质上类似于天上掉馅饼,是一种意外之财,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预期。因此,如果是直接给钱,人们很有可能是把它存起来,而不是用于消费,除非政府强行规定必须消费,但这样的话,人们就可能把原本要用于消费的一部分钱储蓄起来;如果是发消费券,少了,不足以拉动消费;多了,会有人将消费券折价换成现金储蓄起来。

  另一方面,不论贫富,每人发同样的钱,虽然使得穷人能够感受到政府的关怀,体现了改革成果的直接分享,但并不能缩小相对贫富差距。况且,红包对富人和穷人的效用是不一样的。如果说红包对穷人是雪中送炭的话,对富人充其量是锦上添花。而锦上添花的东西一般效用比较少,富人可能根本对此不屑一顾。

  所以,我的看法是,与其给钱或消费券,不如用这笔钱来补贴普通民众的就业或创业。实在要发的话,也是发给社会的低收入者,而不是大锅饭的每人一份。道理很简单,在一个经济恶化的环境中,人们最担心的是就业问题。就业不保,对于社会中的多数人尤其是穷人来说,等于断了收入来源。在这种情况下,你鼓励他去消费,根本不可能。所以,最好的办法不是直接给他们发钱或消费券,而是让他们有事可做,有业可就。

  能给穷人提供就业岗位的,是大量的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以及服务行业。因此,政府应该减轻它们的发展负担,使它们招收更多的工人。而减轻其负担的办法就是对它们减免税费,或者直接补贴。

  财政补贴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财政贴息。这已被证明能够很好地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因此,在目前的非常时期,可以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扩大财政贴息的范围,加大财政贴息的力度。比如,对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准备创业的大学生,以及其他愿意创业的人士,财政应该为他们的创业项目贷款提供财政贴息。

  财政政策有积极和消极之分,消极的财政政策是给钱,发消费券等;积极的财政政策是鼓励创业,促进社会投资,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和经济形势下,后者对社会的总体效果要比前者好得多。所以,如果在二者中择其一的话,应该将宝贵的财政资金,更多用于补贴穷人的就业和创业上。



来源: 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