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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教育当救楼市“托儿”

2010-08-28 06:05:4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陆志坚    发布时间: 2009-03-23 11:12:24



    购买县城一多层住宅小区的商品房,购房户的子女如果要进入当地一所重点高中就读,中考就可以享受加分15分的“利好政策”。20日,记者看到在江苏泗阳县城通往电视塔的快车道上有两个红色充气拱门,拱门上写着:“凡活动期间购买新源翰学苑商品房的学生家长其子女上泗中高中部给予加15分”,一侧下面是联系电话,红底白字,很是显眼。(3月22日 《扬子晚报》)

    出售商品房搭上多少学生寒窗苦读都难以挣到的15分,对商家而言这确实是很吸人眼球的促销“创意”,而教育职能部门也能从中坐收渔利,看似两全齐美。只是,教育一旦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或沦为救楼市的“托儿”,其必将失去公平的本质。

    本来,开发楼市与教育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回事,前者属于市场行为,谋取自身最大利益是其本质特征;后者属于公益事业,公正、公平、合理是其基本属性。两者捆绑,有钱人的孩子可花钱买分,既使成绩差也能堂堂皇皇地进入重点中学,而众多买不起房的孩子只好望分兴叹。在此,我们看到的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为一己私利而出卖教育的功利行为。

    在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现实语境下,能挤进重点中学学习,这是所有家长和学生的心愿。而谁能如愿,靠的是努力、勤奋和汗水,这是享受优质教育最基本的底线。显然,购房上的“特殊待遇”,彻底颠覆了十年寒窗的真正意义,有钱加分,无钱靠边。教育沾上了铜臭儿,它便成了金钱的“奴隶”。

    而让人担忧的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事的说法一直“含糊不清”。看来,他们认同或至少默许这种“购房加分”行为。

    诺贝尔经济学获奖者诺斯曾在他著名的“诺斯悖论”里这样说道:“政府本应提供公正无偏的公共服务,但由于种种原因,往往打着公共服务的招牌,谋取自身利益,最终提供的很可能是公共灾祸。”无疑,“购房加分”政策的出台,这就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公共灾祸”,浸蚀了公共权力的品质。

    楼市归楼市,教育归教育,教育绝非挽救楼市低迷的“救世主”。拿教育当救楼市“托儿”,只是瞎折腾。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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