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且慢言“神木现象”无示范意义

2010-08-28 06:38:1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陆志坚    发布时间: 2009-06-05 14:20:24



    神木县实施全民免费医疗后,陕西省卫生厅领导先后两次到神木调研。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葛云峰认为,神木县的尝试是在当地经济超常规发展背景下的特殊产物,没有普遍性。“我们对此没有总结,总结了也推广不开。尤其是在西部欠发达地区,这一做法没有推广和示范意义。”(6月4日 新华网)

    “神木现象”一石激起千层浪,其免费医疗打破了沉闷的医改困境,成全国第一个“吃螃蟹”者,社会各界反响不一,就连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省卫生厅都质疑“没有推广和示范意义”,凸显了神木免费医疗曝光后所面临的是是非非。而笔者对省卫生厅的表态却并不苟同。

    倘若以事论事,“神木现象”确实难以在其它地方产生“蝴蝶效应”,因为它依靠的是强有力的财力作后盾。神木作为陕西财政收入第一大县,列全国百强县第92位,人口仅40万,财力充裕。但透过免费医疗事件背后,“神木现象”高扬的是一种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原则,这就具有强烈的推广和示范价值。

    正如有网友在发帖中所说的那样,“神木现象”已不仅仅是一个医改方案的问题,而是一个对待百姓态度的问题。从全国看,人均财政收入比神木县经济实力强的县市不在少数,可为什么只有神木县率先为百姓看病买单?尽管这一方案并不完善,在实施中也遇到了种种问题,但其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做法应该值得学习与借鉴。

    我们并不期望各地一夜间彻底解决百姓看病难问题,各地财力不同,实施有难易。但神木至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们,最大化保障民众的利益,让普通群众也能享受到改革的成果,就当尽最大的努力让利于民,这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这就是其普适意义。无视了这一点,任何形式的医改都是空话。

    与神木这种民本理念相反的是,时下在一些地方,豪华办公屡禁不止,“一餐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座楼”现象比比皆是。既使某些国家级贫困县,也大兴土木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他们在追求享受上、面子上“不差钱”,却在为民谋利上“捉襟见肘”、“叫苦连天”。其实,这就是服务理念、民本意识上的反差。

    因此,总结神木经验,其核心在“民”,这一点值得各地学习。显然,陕西卫生厅的表态,是停留于表面而“一叶障目”。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