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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看不惯凤姐发表诗作?

2010-09-04 19:26:37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陕西省著名文学期刊《延河》近日收到网络红人凤姐的诗歌投稿。该刊编辑部认为凤姐的诗作,符合用稿标准,予以刊发。《延河》杂志的官方博客上还公布了对凤姐诗作的文学评论。该刊编辑及有关诗人均认为,凤姐的诗写得不错。

    对此,一些网民认为,“把宝贵的版面,留给这样一个靠搔首弄姿招徕世人眼球的凤姐,浪费了,《延河》毕竟不是娱乐性杂志,应该对凤姐式的人物加以拒绝。”也有人表示要重新审视和评价凤姐。

    目前许多人倾向于认为,凤姐本人或其策划团队借机炒作。但即便如此,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说,文学期刊乃至所有开通投稿窗口的传媒出版业,在选用稿件作品的时候,非要以“动机论”,或者像国内某地那样对公民的道德水准评出个三六九等,那么一来,非但不会提升文学和新闻作品的质量,反而会带来倒退。

    道理很简单,动机只能估量,人为操作的空间太大;而道德评价,则常常被权力或社会观念所左右。若二者相结合,只能造成对作品的评价和鉴赏,变成对作者的强化审查。这样一来,就大大超出了公民守法,以及其作为撰稿人时所需遵从的道德伦理、社会其他规则等方面的要求――众所周知,古今中外,名家、名篇的作者,不乏放浪形骸之辈,许多人在所处时代颇具争议甚至基本不被业界、舆论所承认,如果审查过于强化,他(她)们及其作品是不可能有机会为后人所知晓的。

    可能会有人反驳我,凤姐怎么能跟文学、文化史上的名家大家相提并论呢?这种意见仍然是变相的“看人下菜碟儿”,似乎是说,只有大作家、大画家、知名艺术家才有“合理”引起争议的特权?

    这里需要提出一个设问,为什么我们中的许多人,会下意识地排斥凤姐与文学、文学期刊、诗歌(及其发表)等名词在一起?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来看一个类似的例子。曾任湖南省临湘市副市长、后转到该省某学院任职的姜宗福,在副市长任上,发出实名网帖,炮轰张艺谋和高房价;后来还推出一本号称“全写真式的官场‘暴露’纪实文学”作品,在书中揭秘官场潜规则,其中“领导签字”一说广为流传(字是横着签的,即“可搁置不办”;若竖着签的,则要“一办到底”;“同意”后面是一个实心句号,说明这件事必须“全心全意”办成,反之,若是空心句号,百分之百办不成)。网民们对姜宗福表示佩服的同时,也多承认其言行太过突兀;而不少公职人员也认为,姜本人是机关潜规则的破坏者。

    实际上,凤姐也好,姜宗福也好,以及之前若干个商界、政界、学界知名人士“跨界”行动,等等,造成的突兀感,来源于当前一种简单化、单一化的社会身份标签划分。在社会、经济、政治体系中,人与人得以区分,必然依赖于各自身份标准的区别。但正如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佛大学教授阿马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一书中所指出的,社会、经济、政治体系及其参与的各类人群,往往将人的主要身份标准固定化、标签化,泯灭其他次要的或不甚显著的身份标准、人格和行为特征。就像姜宗福那样,官员就是官员,如果出来写小说、发网帖,暂且不论他说什么、写什么,说与写的姿态,就意味着仕途风险,以及媒体、网民感觉到的错位感。

    同样,当凤姐被一部分人认定是恶俗文化的代表时,我们习惯她和她的策划团队,按照大家的“期待”,走网络红人惯有的“炒作套路”,“老老实实”地为国人制造茶余饭后的笑料。换句话说,哪怕凤姐不是炒作,哪怕她本人写出了能发表甚至能得大奖的诗歌,仍会有相当多人在根本不读凤姐诗作的前提下,延续过往的标签化评价。

    这种局面,是不是很像凤姐诗作中的两句:

    “晨光中,一只刺猬招摇过市

    所有树叶开始朝一个方向聚拢……”(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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