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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文明’讨债”

2010-10-30 19:15:1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俺们做的都是人家需要的,怎么也是违法经营呢?我不明白。”近日,5个操着浓重东北口音的男子站在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面对公诉机关“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这5个人是北京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的成员。2006年11月,这家调查中心在工商局注册成立。不过,这家名为“调查中心”的公司,实际上是一家货真价实的讨债公司,自开业至今,已拥有400多个客户,讨债标的高达6600余万元。

  据悉,6600万余元的讨债标的,已让这起案件成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非法讨债案。

  目前,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文明”讨债债务人有家难回

  “老赖多了,才有俺们。”作为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第一被告人张焕文在法庭上这样阐述他的“经营之道”。

  在调查中心成立一年后,张焕文的初中同学于长海加盟,成为北京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的要债人员。

  “我们调查中心所有的要债人员,甚至张焕文本人,都不知道干讨债这活儿还违法。”庭审上,于长海等人一再强调这一点。

  同时,在讨债的方式上,几名被告人的供述也与受害人的说法大相径庭―――于长海等人眼中的“文明讨债”,却吓得债务人“有家不敢回”。

  2008年10月22日,张焕文交给于长海一份写有“我因向吕某追讨工程款事由,特授权委托于长海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理追讨债务”字样的委托授权书,并提供了委托人王某附带的工程合同、验收报告、报价单的复印件等。

  第二天一早,接到“任务”的于长海就和几个“职员”驱车赶到位于“水立方”南侧的吕某居住的小区内“蹲点”。根据分工,专门有人驻守在吕某停在小区门口外的轿车旁。

  据受害人吕某回忆说,那天早晨他刚走到小区门口,就看见七八个又高又壮并留着光头的男子从两辆车上下来,直冲他而来。

  “面对那么一伙凶神恶煞的人,我转头就跑,他们就在我后面大喊‘你跑,就死定了’。”不一会儿的功夫,体力不支的吕某就被于长海等人团团围住,“之后,他们就提出到我的公司聊聊”。

  “于长海说不给钱就不让我出去,还说以后,我走哪儿,他们就跟哪儿。”于长海等人走后,惊魂未定的吕某两度报警,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登记,并劝他们到法院解决纠纷。

  但从派出所回来的路上,吕某发现仍有人开车跟着他。

  “那时,我根本不敢回家,只好一直住在宾馆。”吕某告诉记者。

  不过,对于吕某的讲述,于长海却表示“很委屈”。

  据于长海解释,他当时受托向吕某讨要140万元债务,“没有拿工具,也不威胁”,只是在等了吕某一个小时后,由吕某带路至其公司二楼的办公室,和吕某及其公司的股东就债务的问题“谈了谈”。

  “因为对方是以我的委托人王某施工质量不合格,双方谈判一直有分歧为由才拖欠工程款,所以我甚至还向债权人提议,让债务人找一家权威的工程评估公司来做个鉴定等等之类的。”于长海在法庭上说道。

  于长海还说,在当天没有谈成的情况下,吕某答应过一段时间再给予答复。之后,他再打电话给吕某时,听到吕某说已经报案,并指称自己的调查中心是敲诈他,是黑社会。

  “后来,我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张焕文,他就说王某的债务别管了,于是我就放弃了。”但是,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的于长海却在2009年春节,意外得知自己已成为了北京警方的网上通缉犯,警方还曾到老家找过他。

  2009年3月,经过左思右想,于长海在张焕文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自首。在陪同自首的同时,张焕文也接受了警方关于他涉嫌超范围经营的讯问。

  随后,其他涉案人员相继归案。

  据了解,在此前,2008年3月,于长海还因限制一名债权人的人身自由,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治安拘留过10天。

  各司其职严格绩效“考核”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北京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从2006年至2009年2月,一共与400余人签订委托调查协议,有偿为他人讨要债务,约定债务标的金额共计6600余万元,实际收取服务费共计19.9万余元。

  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第一被告人张焕文没有异议,但是对于6600多万元的债务标的,张焕文提出了异议。

  “6600多万元只是别人来电话我们做的一个记录,难道做记录也算犯罪吗?我们根本连去都没去。”根据张焕文的描述,除去每月两万元左右的广告费、1.2万元的租房费和员工的提成,2007年和2008年公司的纯利润分别为2万元、3万元,指控书中的6600多万元只是债权人看到广告后打电话过来,接受业务人员所登记的数字,跟他们催讨债务的金额是两个概念。

  也许是急于辩白,庭审中的张焕文一度变得有些结巴。

  根据张焕文的交待,其手下的员工主要有两类:接受业务人员和要债人员。

  对于业务的招揽,张焕文主张要“化被动为主动”,不仅要在办公地点等待客户登门,还要积极出击。为了“揽客”,其岳父杜洪才就被张焕文派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对面寻找客源。此外,张焕文还在丰台区和朝阳区工人体育馆附近设了两个“派驻点”。

  同时,深得营销之道的张焕文还四处做广告,用“特快清理欠款”等广告词吸引有讨债需求的人。

  这些债权人根据广告中的电话和接受业务人员联系,达成意向后,债权人再上门与接受业务人员签订委托要债合同,同时提交法院判决书、欠条等有关欠款证据的复印件及债务人的住处、电话等。之后,接受业务人员将签订完毕的合同交予张焕文,张焕文再将业务下发给要债人员。

  要债人员则分为A、B、C三个小组,每个组分别配有轿车作为交通工具,每组三个讨债人员。

  据张焕文称,调查中心的要债人员是通过“聊”的方式把欠款索要回来的,“我的要债人员没有打骂过债务人,因为公司有规定,在索债过程中,不能和债务人有言语和肢体的冲突,如有,要债人员个人负责。”张焕文说道。

  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不仅分工明确,薪酬制度也是“井然有序”。根据张焕文交代,接受业务人员与要债小组人员都是按每月的利润进行提成:接受业务人员如每月完成2.2万元人民币的利润,拿1500元工资,超额部分按10%提成;要债小组人员如每月完成2.2万元人民币的利润,拿1600元工资,超额部分按30%提成,在小组三人间平分。而每月的利润,是指要债成功后,客户给公司的服务费。而这个服务费是根据讨债的难易程度,按债务额度的15%至50%收取。

  “在调查中心工作的二十多个月,有时几个月挣不到2.2万元,就没有工资,有几个月能拿到三四千元,平均下来每月差不多两千五六百元。”于长海说,按照他的薪金计算,其所领导的讨债小组平均每月能给调查中心挣回3万元左右……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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