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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或被追究侵犯配偶权

2010-11-11 05:12:2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摘要:婚姻法学专家们汇集一堂,针对家庭暴力防治、人身权保护、财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研讨。6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在海口开幕。

    南都讯 婚姻法学专家们汇集一堂,针对家庭暴力防治、人身权保护、财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研讨。6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在海口开幕。

    今年已经80多岁的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巫昌祯教授是1950年中国颁布第一部《婚姻法》的见证者,巫昌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重要变化是为弱势群体设计了更多保障性规定。目前,婚内家庭暴力防治、人身权保护、财产权保护等成为热点,不少专家们递交了研究成果,有望促进《婚姻法》更加完善。

    “第三者”插足导致家庭破裂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受害者为无法有效惩治配偶和与之通奸的“小三”而苦恼。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指出,婚姻法学专家们正在热烈讨论的“人身权保护”中包括如何追究“第三者”干扰婚姻关系的责任。《婚姻法》规定,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对配偶权的保护尚有所欠缺。随着《婚姻法》的日益完善,如果一方对婚姻不忠实,另一方有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不受侵害。“第三者”或许会被追究侵犯配偶权,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第三者”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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