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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女子自残身体报假警 称被抢了10万元

2013-07-19 03:19:4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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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某面对记者采访否认被抢劫

  昨日11点左右,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位女性市民报警称,她在青山路与阳明路交叉路口被人持刀抢劫,不仅身上10万元现金被抢走,腹部还被刺伤。大白天的也有人敢在街头持刀抢劫?记者调查之后,真相令人大吃一惊:该女子系报假警,她腹上的刀伤是自残所致。

  报案 被砍伤抢走10万元

  记者了解到,接到报警后,豫章派出所的民警迅速出动,并在省人民医院急诊科见到了报警的受伤女子涂某。

  在豫章派出所内,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报警时,涂某正在医院内进行包扎治疗,不过好在并无大碍。涂某告诉民警,她取完钱后走到路口时,被人蒙住头部,持刀抢走了包里10万多元现金。她腹部的刀伤也是抢劫者留下的。

  涉案金额高达10万元,还是持刀抢劫,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此案随后被移交至东湖公安分局刑侦八中队展开进一步调查。

  伤者 否认被持刀抢劫

  昨天下午,受伤女子涂某录完口供配合警方调查后,再次回到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记者随后在住院部11楼普外科的病床上见到了涂某。据医务人员介绍,涂某今年37岁,是新建县人,被送来的时候腹部有刀伤,右手还有轻微伤痕,但没有生命危险。

  当记者询问涂某事发场景时,她却显得并不愿意多说,并且极力否认自己被人持刀抢劫及报警求助。记者随后在她的病床旁发现了一张报案笔录,上面的内容显示,涂某在当天上午10点多钟,独自一人来到阳明路两家银行,并先后取款4万元。然而走到青山路与阳明路交叉路口的地下通道时,却被两名持刀男子抢去4万元现金及另外装有6万6千元现金的包。冲突中,涂某还被对方用刀刺伤腹部。

  真相 自残身体报假警

  究竟是什么人敢在闹市持刀伤人抢劫?记者从警方获悉,案情疑点很多。警方和记者通过走访“事发地”附近的多名交警、店主,但是他们都不知道路口曾发生过抢劫案。此外,警方调查银行等各方信息时,发现与涂某的说法有多处地方对不上号,并且涂某在讲述事发情景时前后颠倒,无法说清楚前因后果以及一些细节。

  昨晚7时许, 东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对媒体简单通报了这起案件,称种种迹象和相关证据显示这是假警情。警方正在全力查证事实,尽快向社会公布真相。

  目前,警方怀疑女子在报假警的同时,为了制造可信度,故意自残以达到瞒天过海的目的。记者从警方知情人士处获悉,这名女子报假警与赌博有关。

  说法 报假警可罚500元

  针对涂某报假警,称被人持刀抢劫这一行为,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的李竹青律师认为,报假警涉嫌扰乱社会治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李竹青说,如果有人利用报假警私吞公款,则构成诈骗、非法侵占罪,可根据《刑法》对其实行刑事处罚。

  民警表示,如有人恶意报假警,他们将视情节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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