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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有风险 闪婚须谨慎

2013-11-15 10:06:2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近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原告杨某某诉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2010年9月,25岁的罗平县人杨某某在网上认识了千里之外的黑龙江人张某某,在网聊过程中,两人深感投缘继而互留联系方式。虽未谋面,但两人很快由网友变成恋人。认识5个月后,张某某来到罗平,双方即闪电般地在罗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被告张某某沉迷于赌博,为筹赌资,他甚至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因此争吵不断。2013年1月19日双方诞育一个孩子,但是被告在孩子还未满月前又重操旧业,完全不为家庭生活负担分毫。而且被告以种种理由向原告索要3万余元,继续流连忘返于赌博场所。因被告的不务正业,并且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双方甚至会拳脚相向。原告于2013年4月间向我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立案庭法官对二人进行耐心的诉前调解,被告表示会戒掉赌博,原被告和好回家。但是好景不长,2个月后,被告依旧我行我素,沉迷于赌博,甚至为筹得赌资,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偷转原告在银行的存款,偷卖原告的摩托车。原告得知后认为被告的种种做法致使夫妻已再无和好的可能,故原告于今年10月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立案庭法官再次主持调解,因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费各执一词,调解工作难度增大。立案庭法官找准症结对双方进行劝说,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一段网上恋情就此结束。  

    该案告诫人们,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要慎之又慎,不要网上匆匆相恋,婚后急忙离婚。  

   (作者:张庭伟  作者单位: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  来源:云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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