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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书记:一些地方内耗严重 不敢抓反腐

2014-05-15 06:51:5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据中国网新闻中心报道:4月4日,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表示,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不得罪人,这样反而得票高;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云南省委将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作风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报告制度、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

党委纪委对承担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

Q: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呢?

A: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求党委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加快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巩固深化全党动手抓党风、反腐败的良好局面,确保党中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大原因导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Q: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并不容易。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A:首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清。有些地方和部门党委对责任制认识不到位,影响了责任制的执行。其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不落地、不落实,制度失灵“空转”现象依然存在。再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不担当。治国理政是党的职责所在,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为党和国家事业公而忘私、清正廉洁、敢于负责、敢于承担,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干部却不敢作为、不敢担当。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来看,一是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身廉洁,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怕得不到支持而不敢担当,担心弄得不好,自己反而被打击得遍体鳞伤。二是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不得罪人,这样反而得票高。因此,平时多栽花、少栽刺,对一些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势力大,各种利益盘根错节,许多人不敢言,也不敢反对。

还有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等有关问题不追究。责任追究不够严肃,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一是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从现实情况来看,因责任制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腐败问题被追究责任的很少。二是一些地方对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三是追究的程度不明确,对查出的问题应该如何追,追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规定。分析这些原因,第一个是不清楚,第二个是不落地,第三个是不担当,第四个是不追究。

制订“一岗双责”岗位

明确惩戒性规定

Q:下一步还要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来强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A:首先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的廉政培训,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案例教育。近期,云南省将举办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参加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其次要进一步明确细化主体责任。一是完善修改云南省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使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化,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当负有的责任。二是“一岗双责”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三是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具体化,使纪检机关回归主业,将参加的174个议事协调机构减至14个;明确派出机构监督职责,落实向所有机关和部门单位派驻纪检机构的要求,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全覆盖;纪检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做到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把主体责任与上级为主关系处理好。四是强化干部工作,关键是选好人,把一些敢于担当的干部用起来,干部使用要征求纪检机关意见。

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要诫勉谈话

Q:要让制度“落地”,防止它“空转”,是不是还需要在检查考核机制上加以改进?

A:云南正在制定完善主体责任的考核机制。一是在考核带队领导上,由省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为省委常委带队,统一考核方式、统一考核标准,对全省16个州市、全省省直机关和高等院校、省属企业责任制进行考核,实现全覆盖。二是在考核的内容上,紧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把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并加大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三是在考核结果上,强化结果运用,认真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任前廉政谈话

将是省管干部任职必经程序

Q:云南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探索和尝试?

A:云南省委将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大概推进六个方面新的措施。一是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要求全省各州市党委书记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廉,实现届内全覆盖;要求其他领导干部正职在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廉,副职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述廉。二是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省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对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公示结束后,省委委托省纪委领导同志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再下发任职通知。三是推行作风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四是推行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五是推行密切联系群众报告制度。六是推行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加强党委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统一领导。

云南将修订完善

“一案双查”规定

Q: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非常关键,云南省如何考虑这一点?

A:一是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云南省2009年制定的“一案双查”规定,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三是督办几个重大典型案件。四是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五是要坚持以上带下,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廉洁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力戒好人主义,不搞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严格追责,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压力感和自觉性等。

精彩语录

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身廉洁,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怕得不到支持而不敢担当,担心弄得不好,自己反而被打击得遍体鳞伤。

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不得罪人,这样反而得票高。因此,平时多栽花、少栽刺,对一些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

一些腐败分子势力大,各种利益盘根错节,许多人不敢言,也不敢反对。

小贴士

什么是双重领导体制

“双重领导体制”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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