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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医生害死新生儿 官方回应:死亡

2014-07-26 09:56:47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人民网昆明7月25日电 (李发兴 薛丹)日前,一篇题为“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草菅人命,无良医生间接害死胎儿”的网帖子在网络引发网友关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卫生局25日通报称,在剖腹产手术过程中,因胎儿横位娩出困难,娩出后心跳微弱,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沟通,产妇和家属拒绝尸检,死亡原因不明确。

  该网帖称,7月22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一35岁孕妇正常怀孕33周后出现早产征兆,于凌晨2时30分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医院对其进行了各项检查后,医生确认其需要急诊手术,但直到7月22日早晨7:00才安排手术,由于延误了手术时间,导致新生儿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院方对此次医疗事故并未给家属任何说法,不断推脱责任,态度冷漠。希望警方、卫生主管部门、媒体介入调查,调取当天各时段监控画面,为平民老百姓主持公道。

  7月25日,西双版纳州卫生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孕妇第二胎怀孕33周加2天后,出现早产征兆,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诊断为:孕33周加2天,先兆早产;胎膜早破;横位。医院妇产科按医疗程序于7月22日凌晨4时25分完成手术前各项准备工作,拟进行剖腹产手术。经与手术室联系得知手术室正在进行着两台急危重患者手术。妇产科医生在对该产妇胎心监测正常的情况下,延后到6时20分进入手术室实施剖腹产手术。手术过程中,因胎儿横位娩出困难,娩出后心跳微弱,经抢救直接送新生儿ICU继续救治无效死亡。经过沟通,产妇和家属拒绝尸检,死亡原因不明确。

  通报还称,产妇及家属对医院医疗服务提出异议,并在网络上发布了措辞激烈的帖子。7月24日下午西双版纳州卫生局接到了产妇家属的医疗事故责任申请,州卫生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州卫生监督所对此争议进行调查。对于部分网民在跟帖中提出来的医德医风的问题,州卫生局党组、州人民医院党委表示如有实名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目前,产妇仍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院方正与家属进行沟通协调,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以事实为依据解决此争议,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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