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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全部工作之中

2014-08-25 07:04:3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本报昆明11月28日电  (记者  宁  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在云南省昆明市进行调研,先后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考察工作,看望慰问干警,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理解和实践,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全部工作之中。

    今天上午,周强来到昆明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与法官亲切交谈,仔细询问工作流程,指示要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对于昆明中院通过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破解执行难的做法,周强予以充分肯定。昆明中院今年在市委重视支持下,建成了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资源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和控制系统,建立了执行视频指挥室,大大提高了执行能力,增强了工作效果,周强认为这一做法值得推广。

    下午,周强来到云南高院,考察了诉讼服务大厅、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查控中心,并与法官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办案情况。在仔细询问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后,周强认为,云南大力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构建渠道畅通、依法治访、源头治理、机制保障、社会联动的涉诉信访工作运行体系,效果很好。在立案大厅,正在办理法律手续的王琳律师高兴地对周强说:“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加大了对律师工作的支持力度,注重对律师合法权益的保护,向周院长表示感谢。”

    在云南高院,周强召开座谈会,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院干警进行座谈。周强指出,近年来,云南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成功审结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周强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人民法院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也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部门。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体现了司法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本质属性,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理解和实践,努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全部工作之中。

    周强指出,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中,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感受到法治的进步。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司法改革中,紧紧依靠人民,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让司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队伍建设中,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教育,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基层基础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

    座谈会上,周强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记录,逐一回应,并向他们表示感谢。周强表示,这些意见建议对法院工作很有帮助,将认真研究采纳。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云南高院院长张学群参加调研。全国人大代表寸敏、杨宗亮、陈科含,全国政协委员陈俊骢、余文良参加座谈。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昆明中院调研。刘建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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