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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政法工作职能 护航普洱绿色崛起

2019-11-02 16: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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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治新媒体云南讯:党的十八大以来,普洱市各级政法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云南省委、普洱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领导政法工作,以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领域全面改革为平台,以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保障,扎实推进平安普洱、法治普洱、过硬队伍和智能化建设,充分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以来,普洱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每年稳居全省前列,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为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夯实了基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018年,普洱市检察院“绿色检察”经验被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绿色检察”公益诉讼团队被国家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被云南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强化教育学习 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条例》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遵循、总依据,纳入全市政法干警教育培训重点内容。
 
  全市各级政法部门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组)支部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和打击非法宗教和防邪教斗争,扎实推进严打暴恐等专项行动,强化涉恐重点人动态管控、涉恐要素源头排查、暴恐音视频清理和“去极端化”工作,严防发生暴恐事件;深化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枪恐毒赌”、走私、偷渡、绑架拘禁、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
 
  2019年1月至10月,巡查发现并积极处置本地负面舆情465起;侦破邪教案件4起6人;破获涉枪案件2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3人,打掉犯罪团伙6个;查处走私案343起266人,有效维护了边境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强化源头治理 全力构建平安普洱体系
 
  紧紧围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总目标,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实施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涉稳矛盾问题隐患排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推进“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扎实推进市域治理、社区治理和乡村治理创新,坚持把“平安普洱”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把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社会治安的“晴雨表”,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街面巡逻、城乡社区、单位行业场所、区域协作、视频监控、网络社会防控6张网。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调委会1237个,有调解员22124名,建立个人调解室25个调解员26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945次、预防纠纷237件,调解矛盾纠纷2715件,成功调解2632件,成功率达96.94%。
 
  全市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领导信箱、12345热线等共计1818件2720人次(同比件次下降2.2%,人次下降10.9%)。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综治中心建设共构建点位1166个,网格化服务管理共划分单元网格2395个,配备兼职网格员1481名,采录人口等信息数据390万条。
 
  强化扫黑除恶斗争 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普洱市紧紧围绕长治久安这个着眼点,出重拳,荡涤黑恶,清除污垢,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落地落细,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黑恶犯罪和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厉查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加大依法惩治力度,坚持快侦快诉快判,确保依法严惩与办案质量同时兼顾,着力“破网打伞”。
 
  坚持扫黑除恶同反腐“拍蝇”相结合,深挖彻查“官伞”“警伞”和“庸伞”案件;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净化基层政治环境。
 
  2019年上半年,普洱召开市委常委会6次、市政府常务会10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普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11次召开推进会(专题会),分析解决重难点问题。
 
  3月27日,普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墨江县法院因专项斗争成绩显著,被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文通报表扬。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普洱市发生的重大案件、重点线索全面排查起底,共排查案件4690件,问题线索3347条,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99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8条。
 
  截至10月15日,普洱市依法打掉54个涉黑涉恶团伙;破获刑事案件696件,依法刑事拘留692人;提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公诉33件209人;一审判决28件204人,二审判决11件79人。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4件125人;累计查封、冻结、扣押资金2585.7万元,经初步核算,扣押涉黑涉恶资产约3.04亿元。
 
  2019年上半年,普洱全市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9条,立案查处22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4件70人;排查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822个(村党组织117个);查处“村霸”7名、庸懒滑贪“四类村官”4名。
 
  在今后一段时期,普洱将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回头看”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和云南省委的部署要求,力戒“过关”“喘气”“歇脚”思想,认识上再提升、责任上再落实、行动上再加压,持续巩固深化督导整改成果,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责任编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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