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驻村工作队长“不作为”被问责

2017-07-05 12:05:08

消息来源:大理州纪委 评论
   “我作为脱贫攻坚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驻村队长,未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未及时到岗工作,造成业务指导不精准、工作推进不力的严重影响,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剑川县羊岑乡人大主席张某某在接受县纪委约谈时诚恳的检讨。

6月20日,剑川县召开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全县驻村工作队从6月21日开始驻村蹲点开展工作。羊岑乡人大主席、六联村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队长,没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外出培训结束回到剑川后,未及时向乡党委汇报;在接到乡党政办公室和相关领导通知后,没有及时返回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对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到位,工作情况不熟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细,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羊岑乡人大主席张某某对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不作为,影响工作推进问题。6月25日,剑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给予张某某诫勉谈话、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

严明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执行力的有力保障。各驻村工作队长是村里的“第一书记”,是“领头羊”,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政策精髓,把握关键环节要求,以苦干实干践行忠诚担当。又要作好表率,带头讲纪律、守规矩,积极主动作为,用心、用情去做事,营造从严从实干事环境,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赵宏春)

[责任编辑:云南频道]

相关专题:驻村工作队长“不作为”被问责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